海口网2月10日消息 肇事后,货车司机李某不仅逃逸,还花5万元找来朋友顶罪,最终被警方识破。昨天,李某被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2010年11月27日16时30分许,在郑州市新田大道与中原西路交叉口处,一辆货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轿车内人员一死一伤,现场找不到肇事司机。当晚,男子张某投案,自称是肇事司机。但警方调查发现,张某交代的情况与事故现场极为不符。而当听说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后果时,张某终于向警方供出自己是替人顶罪,真正的肇事司机是自己的朋友李某。2010年12月8日,李某被抓获。
“我没驾驶货车的A证,按规定算是无证驾驶。想到车买的是全险,保险公司也会全额赔偿。打了120后,一看周围没人就跑了。”法庭上,李某如实供述。逃离现场后,李某让张某顶罪,承诺给5万元酬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取得被害方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