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623件,同比上升10.75%,省高院审结重大刑事案件257件,同比上升16.82%,判处罪犯435人。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建省以来一案伤亡人数最多的“11.9”特大故意杀人案。
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集资、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9件193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98件297人。准确把握死刑政策,严格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把每一起死刑案件办成“铁案”,报送的死刑复核案件全部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全省法院共处理涉诉信访14769件次,同比下降30.65%。协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7件,总涉案金额1.5亿元。同时,落实海南法院“司法为民30条措施”和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声亲切问候、一张椅子、一杯水的“三个一”要求,完善立案窗口建设,通过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受尊重的司法服务,舒缓矛盾,化解“心结”。
全省法院普遍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共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信访群众发放司法救助款783.6万元,为923宗案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3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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