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2日消息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海南省法院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审判工作中注重创新,去年对干警的投诉下降36.1%,司法为民的一些法庭品牌深受欢迎。
几年来,在廉政建设方面,海南省各级法院建立了管人管事管案子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全员全覆盖。“力图通过制度执行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提高廉洁司法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对干警的投诉,修复或者说维护司法公信力,”董治良介绍:“去年对干警的投诉下降36.1%,其中高院本级下降52%,违纪查处的下降70%,高院本级没有违反纪律被查处的,这也是反映去年工作成绩的重要方面。”
董治良介绍,在审判工作中,法院注重创新。“除了内部加强管理,刑事推行量刑规范化扩大试点,从前年的五类案子扩大到去年的十五类案子。民事案子主要是推试点,当庭指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确认,就是确认证据,力图在庭审中确立优势证据胜诉制度,推行下来效果比较好。”
“另外我们积极营造司法环境,和司法厅共同发布了人民调解书的司法确认指导意见,这项工作去年试点近500件,效果很好。即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自愿,法院免费给他做司法确认,以后反悔了可以申请我们强制执行,没有经过我们司法确认的,强制执行就要过滤审查,这项工作对调解工作也是一个很好的支持。”治良说。
为规范法官和律师的交往,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双方出台了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的机制,建立一个正式的交流渠道。此外,法院还和省法制办制定了司法和行政复议良性互动的机制;和海口仲裁委制定了司法和仲裁良性互动的机制,力图创新管理。
董治良还重点谈到了落实司法为民工作。按照海南高院确立的司法为民30条措施,三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去年的载体主要是利用转变司法作风活动,收效良好,得到了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充分肯定和表扬。这项活动主要内容就是从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司法理念指导思想、核心价值观,到人民法院群众观点,‘人民’两个字怎么体现,贯彻到审判业务中,一是在接待群众的窗口建设上,一进门一声亲切的问候,一张凳子,一杯开水。我们做了明查暗访,实践证明大多数的法院是可以做得到的,有极少数有点问题,我们给人大代表和法院院长们每人寄了一个DVD,大家看了以后对我们工作作风的转变表示肯定。”董治良说。
司法为民的法庭品牌在去年也得到推广。三亚的旅游法庭,海口的交通法庭,中部各个市县的蔬菜法庭、渔排法庭、午间法庭等的服务品牌,能够做到上门预约立案,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就地化解纠纷,促进和谐。另外,为当事人代为诉讼费刷卡制度也深受百姓欢迎。“不能让他为了打一个官司跑到县城里面现办一张银行卡交微不足道的诉讼费再跑回乡下的法庭打官司,这种不是便民的做法。”董治良说。
最后是法律六进,进乡村、进社区、进农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普及法律知识。“把国家法律制度,司法程序原原本本的交给人民群众,交给群众监督,把司法公正的过程交给群众。”董治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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