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2日消息(记者 谢舒)12日,海南省两会代表团审议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11年,海南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583人、起诉9417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批捕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6人、起诉209人。
去年,省检查机关突出重点,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11件30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82件270人,渎职侵权案件29件37人,大案144件,100万元以上案件28起,县处级以上干部21人,执法、司法人员73人。查办15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犯罪17件25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0人,挽回经济损失6171.81万元。并实行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22个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14500人接受培训。
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共监督刑事立案161件,监督撤案111件,决定不捕880人、不诉204人,追加逮捕320人、起诉97人。提出刑事量刑建议5208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份,抗诉29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20件。
民事方面,受理民事行政申诉1095件,释法说理息诉3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意见26件,监督民事执行21件。开展监管场所械具使用和禁闭情况专项检察,纠正隐患159件次,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07人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21人。共纠正诉讼过程中违法1225件次,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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