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3日消息(记者 吴开诗 通讯员周平虎)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省用5个月时间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3个月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省交警总队公布统计数据,今年以来(截止2月13日),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148起、死亡49人、受伤179人,同比分别下降19.57%、23.44%、31.15%。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四类违法行为。整治重点道路为全省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重点旅游线路和重要的城镇。整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为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省公安厅明确凡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必须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要在客运车辆上标明速度限制、核载人数、行驶区间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投入警力62408人次,查处纠正各类违法行为50余万起,其中超速行驶8万余起、客车超员162起、货车超载5745起、疲劳驾驶12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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