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女常委被指打记者(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对深圳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公司涉嫌违规售铺连续作了大篇幅的报道,2月13日董事长、广东政协常委刘伟宏召开发布会解释此事。发布会结束后,《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希望能采访刘伟宏本人,不料却被刘伟宏重重在胸口打了一拳。面对“你怎么当街打人呢?”的责问,刘伟宏指着秦兴梅的鼻子继续放言:“我打你怎么了?我这辈子就跟你在一起了!”
文明社会不应该彰显暴力。“打人是不对的”,绝大多数父母基本上都这样教导自己的小孩。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如今的社会,却有点暴戾了。打人的原因,除了没有教养,黔驴技穷的恼羞成怒,很多人甚至把“打人”当成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出手打人的人,已经不再是“黑社会”、“地痞流氓”的专利,光鲜亮丽的名人、“红爹”的子女、在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握公权的执法人员等都“出手”了。被打的人,也不再仅仅是已经边缘化了的弱势群体,明星被打、官员或者家属被打都已经不再是新闻了。打人之后,已不觉得羞耻,反而蛮横、牛气,目无法纪,“打的就是你”、“打你怎么了”……
打人的现象增多,敢于嚣张地喊出“打你怎么了”,这已经不是个别人“病”了的问题,而是说明我们的社会“病”了。在一个暴戾的社会,包括打人者在内,都不是赢家,谁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牺牲者。打人是不对的,我国的《刑法》已经用“故意伤害罪”做了确认。但是,社会不仅没有因此而文明起来,反而暴力有蔓延之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的问题。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在很多打人案件上,我们的公安执法部门,出于多种原因,喜欢采取“和稀泥”的做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持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治安理念,结果让违法行为逍遥法律之外。小事不严管,坏事就成灾。试想一下,如果谁动手打人就一定被追究法律责任,谁还敢轻易动手打人呢?
在深圳的这起打人事件中,两个当事人的身份,都比较特殊,一位是记者,而且是曝光过另一名当事人的负面新闻的;一位是省政协常委,理应是社会的正面典型。记者采访,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背后事关公众知情权、批评权和监督权;省政协常委之所以喊出“打你怎么了”,虽有只是“虚张声势”的可能,但也不能完全排出公众对“省政协常委”这件“马甲”的联想。他被曝光的负面新闻,本身已经涉嫌违规;现在变本加厉地打人,至少可以说明这位政协常委的信仰体系中是没有法律的,他面对媒体监督、舆论批评是脆弱的。
我们常言“杀鸡给猴看”,打人的省政协常委应该勉强可以算一只“鸡”的。所有打人者都应该要受到法律的惩处,必须依靠严格执法不再“拼爹”、“拼权”、“拼关系”、“拼钱”,真正实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从而从根本上杜绝打人事件的频繁发生。“打你怎么了”,如果这次得不到应有的严惩,就会有更多类似的心态和动机导致社会以暴制暴。“杀鸡给猴看”,不妨就拿这位“打你怎么了”的省政协常委开刀,彰显一下决心,让公众受到一堂生动的案例教育,知道打人究竟会“怎么”。(贱言献车 原题:对“打你怎么了”的人必须“怎么”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