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6日消息 2月16日下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海口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1年,海口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5件34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99万元。
2011年,海口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为改革发展净化环境。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5件34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件3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99万元,抓获和协助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0人。
坚决查处大要案件,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77.1%,其中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80件261人,县处级干部41人,副厅级干部3人。查办了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俊武受贿案、省地税局原副局长陈谟林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同时,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07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1977人,提起公诉12771人,占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总人数的31.3%和32.1%。
批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嫌疑人8350人、起诉8708人。积极投入全省侦破处置积压命案专项活动,批捕积压命案犯罪嫌疑人112人、起诉1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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