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午,21岁湖南男子吴某在东莞将同龄男子舒某捅死。据悉,吴某在劳务市场找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员工舒某骗走其身上全部盘缠,共300多元。吴某索要未果,持刀将舒某割喉。目前,警方已将行凶者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不能不说,惨案相当令人震惊。然而,受骗者刀弑骗子,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替自己维权,更令人痛心。同时,本案也提醒人们必须面对一个事实———打击多年的“黑中介”并未销声匿迹。问题是,受骗者捅死了同为打工者的“黑中介”员工,能否“捅死”当前愈演愈烈的招工乱象?
打工者求职无门,还被骗走身上的盘缠,对其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会对“黑中介”深恶痛绝。然而,令人深恶痛绝的“黑中介”何以禁而不绝?笔者以为,除了受损人利己的巨大利益驱使之外,也与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脱不了干系。那么,究竟该由谁来监管“黑中介”呢?应该说,“黑中介”不是合法的劳务公司,当作为“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由工商部门管理。然而,根据有关规定,中介公司应该由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部门监管,也就是劳动部门管理。于是,虽然明知道“黑中介”不合法,但到底由谁来牵头对其进行监管却成了问题,由此造成了“黑中介”的监管真空。
劳务中介是人力资源市场运作的重要主体之一,在促进劳动力资源配置、人员就业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劳务中介作为服务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应该也不允许干涉其合法的经营活动。然而,对于劳务中介企业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经营行为,比如诈人钱财的“黑中介”,工商、劳动、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在求职招工旺季,有关部门应联合开展劳务中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维护劳务中介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依照法律法规,构建供需双方信息交流平台,使管理部门也有一个统一的共管平台,引导有意务工人员到这个合法的平台来找机会,从源头上铲除“黑中介”生存土壤,让其失去市场生存条件,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招工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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