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8日消息 2011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部署,紧抓文化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对已基本完成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17个省(区、市)和148个市(州、盟)予以通报表彰。
部分名单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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