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子交付时,业主并没有看到合同上列出的几项合格文件。
一等近两年,房产证遥遥无期
据了解,该楼盘一期的交房时间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但是业主至今都没有拿到房产证。
小区业主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者发现,合同中明确写道:“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以及在办理权属登记规定后270天内买受人应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而在该本合同的最后一页,附有一个《补充协议》,协议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6月30日之后的27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业主们表示现在已过去将近两年的时间,仍没有见到房产证。
而另一件事,更让很多业主难以接受。“之前向律师咨询此事的时候,发现开发商已经把该楼盘的所有土地和房产抵押出去贷款,还编了一个假的业主名单,打着业主的旗号去贷款,我们一直被欺骗了,房产证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甘先生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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