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二儿子站在父亲遇车祸地点
海口网2月21日消息 去年,在陵水新村镇盐尽村委会路段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一名87岁老人身亡。陵水交警事发一个月找到肇事车主,并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蔡某念肇事逃逸致人身亡负全责。随后省交警总队撤销该认定,并责令陵水交警再次做出认定;之后陵水交警认定事故原因无法查清,建议双方通过法院解决。对此,死者家属很不理解。
八旬老汉寻友路遇车祸
去年4月6日,陵水新村镇桐海村委会的梁景趣上午要赶回学校上课,看到同村爷爷梁贤忠骑电动车去陵水县城,便主动开电动车载爷爷去县城。
据梁景趣回忆,在经过新村镇盐尽村委会路段时,迎面来一辆小货车,车速很快,在会车时,小货车碰倒电动车,梁贤忠倒在车轮下。小货车开出30多米,停了一会就快速开走了,由于当时自己受伤,没有看清车牌号。
据死者亲属回忆,老人还没有送到医院就身亡了。后经法医鉴定,老人为车祸造成胸腹内大出血致死。
事发一月查出肇事车信息?
一个月后,死者的三儿子接到好友电话,称找到了目击者,并且记得车牌号。据了解,目击者姚某家住盐尽村委会,房屋距离事发地点只有30多米,当时看到事发过程。
据姚某回忆,事发当天在外工作的亲人回家扫墓,多名亲人在马路边聊天,一辆快速经过的小货车与电动车会车后,一名老者倒地。小货车停了一会就快速离开了,自己与多名亲属记下了肇事车车牌号。
陵水警方知悉后,立即将司机蔡某念查获并进行询问。
死者家属不解认定书“变脸”
将蔡某念查获后,陵水交警根据口供等,做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称,2011年4月6日10时50分许,蔡某念驾驶一辆中型箱式货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坐电动车后面的老人梁贤忠受伤身亡,蔡某念肇事后逃离现场,之后被交警查获,认定蔡某念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不久,蔡某念家人不服认定,前往省交警总队要求复核,随后省交警总队撤销该认定书,责令陵水交警补充调查再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随后,陵水交警再次做出交通事故证明显示,蔡某念驾驶的中型箱式货车与梁景趣驾驶的电动车会车时,致使电动车倒地造成交通事故。经询问蔡某念和梁景趣,双方各执一词,反映事故经过不一致,并且无法证明两车是否碰撞过,建议双方就本次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
2月20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陵水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谢祖君,其表示此事因证据等问题,还不能确定是那辆车压死了梁贤忠老人。目前已经通知双方,此事可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2月20日,记者来到事故现场,只见此条乡村道路是一条刚修建的水泥路,道路平坦但很窄,只能通过一辆大型车辆,事发地点是一个丁字路口,而目击者姚某的家就在路口旁。
记者了解到,一场车祸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痛苦,本报将继续关注后续处理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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