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5日消息 在一宗命案发生后,儋州一男子李某竟然伙同他人埋尸,企图包庇杀人凶手的犯罪事实。最近,儋州市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李某(儋州市木棠镇某村人,现住国营西庆农场某队)。因本案于1996年6月7日被收容审查,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1998年5月19日被儋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1年4月9日又被执行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1月25日下午,李某东(另案处理)搭乘何某某的摩托车回木棠镇李坊村委会某村时发生争执,李某东持一支仿“五四”式手枪朝何某某右胸射击,致何某某死亡。李某东把何某某尸体拖到路边田地后,将何某某摩托车骑走。
之后,李某东告诉他父亲(另案处理)杀人之事,并骑摩托车逃匿。当日,李某东哥哥李某雄(另案处理)找被告人李某及李某如(另案处理)帮忙处理何某某的尸体。当晚,被告人李某与李某东的父亲、哥哥等人将何某某的尸体捆绑抬到“盐丁地”掩埋。同年1月29日,何某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何某某系被他人用枪射击,致心脏破裂死亡。
儋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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