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户外活动中,“先锋时刻”在讲解注意事项。图片来自“义马绿营”论坛
核心提示
2月25日,一辆挂三门峡市牌照的旅游客车在207国道山西省晋城境内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这起事故中,失控客车是撞飞了防撞墩后坠入深沟的。
“没根”的防撞墩是“景观式”的摆设
盘山公路上用以保障司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防撞墩,为何一撞就飞?
山西省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事故现场道路边的防撞墩只是“警示墩”,上面是水泥,道路下面是长石板,二者之间没有用来固定的钢筋结构。这种“没根”的防撞墩只能算是“景观式”的摆设,对保障交通安全意义不大。
三门峡市公路局总工室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公路防护设施的安装,交通部有专门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一般情况下,在山路的拐弯处应设立防护设施。这些防护设施包括:防撞墩、防撞墙、示警桩等等。如果是防撞墩,必须是埋进地下不能移动的。
车祸是组织者及队员们无法掌控的灾难
2月25日晚,河南户外联盟在其论坛上公布了这起特大户外事故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中说,依据河南省第一部自发完成和约定俗成的《河南户外公约》及《绿色营地公约》,参加活动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等条件。通过以上要求不难看出,本次活动的领队与队员们均无过错,属于典型的天灾人祸型的特殊事件,车祸对于组织者及同行的队员们来说都是无法掌控的。
同时,此次活动是以非盈利性质的AA制活动形式开展的,组织者从中不但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反而与大家一样承担着共同的费用。因此,从目前来说,组织者与队员们均无过错。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告诉记者,因事故具体原因、细节尚未得到最后认定,对于这起事故的伤亡乘客的赔偿,还不能确定。目前,我国在组织户外游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户外运动的安全管理尚处于一个真空状态。
“先锋时刻”是持证领队也是户外救援队长
2012年2月21日,代号“平常心”的户外爱好者以“开心群”的名义在河南“义马绿营”论坛发布了一个山西道宝河活动召集帖。此次活动的难度评价为一星级,每人缴纳65元含户外保险的费用。
召集帖发布不久,通过“义马绿营”论坛及“开心群”的号召,很快就达到预期的人数,并由拥有国家职业标准户外领队资质证书的“先锋时刻”担任领队。
作为领队的“先锋时刻”,已从事户外运动多年,是一个经验丰富的领队。他本身有自己的事业和户外机构,为了普及义马的户外运动,才义务为“开心群”带队。“先锋时刻”实名叫左晓峰,是经河南省登山协会考核与注册的持证领队之一,同时也是河南户外救援队义马户外救援分队的队长。
背 景
户外运动中车祸猛于虎
根据河南户外事故调查研究小组的资料显示:2009年6月29日,郑州某户外俱乐部组织会员到青岛活动返回的路上,在山东发生车祸,死亡8人;2011年新密户外自驾西藏行,行走到昌都路段时因车祸死亡4人。此次,又发生了更为惨烈的车祸。更让户外人士担心的是,车祸属于他们无法掌控的灾难。外界只知道户外发生死亡事件,往往忽略了非人力所造成的悲剧,让许多人片面地认为户外运动存在巨大的风险,从而形成望而却步的心态。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