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8日消息 记者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了解到,近期海口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两起特大集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均以投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集资款”,这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目前,警方正全力追赃。
据介绍,我省非法集资犯罪类型主要有四种:一是利用传统的民间“会”、“社”组织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参与“抬会”、“标会”,鼓吹“上会”能获得高额回报,并且可用会款高利放贷,从中获利;二是以种植、养殖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借助于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进入市场,采取与群众签订虚假种植、养殖合同,短期高额回收产品、高利回报的方式,骗取广大群众信任;三是以高科技产品营销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利用商品传销、秘密串联的手法进行非法集资;四是以合股投资搞旅游、房地产能获得高额利润为由进行非法集资。
随着经济建设发展,百姓手中有了闲散资金,由于缺乏正确的投资引导,多数群众在只要交少量钱款就能“钱生钱”、“利滚利”的诱导下,掉进犯罪分子设置的陷阱。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防患意识,不要有“发横财”、“暴富”等贪利思想,更不要轻信非国家正规的投资理财和高额返利的欺骗性宣传。同时,要增强维权意识,如发现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要采取私了甚至非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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