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三亚市检察院获悉,李某某在三亚某假日酒店餐厅任经理期间,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未得应有报酬,三亚市检察院帮其拿回所得报酬,并督促酒店制定良好制度保障。
据了解,申诉人李某某在任三亚某假日酒店餐厅经理期间,大部分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其所在单位未能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于是李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因李某某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安排加班的书面证明,驳回其诉讼请求。李某某不服,到市检察院民行处申诉,经办案人审查后,认同法院观点。
此案虽然在法律范围内已办结,但双方的矛盾纠纷却没有得到化解,极有可能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影响酒店正常经营。为此,该院民行处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情节的基础上,作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情绪疏导,督促双方调解结案,组织了双方当事人当面座谈,建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处理纠纷,最后用人单位给予李某某5000元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另外,该院及时向某假日酒店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加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制度合法、合理、合情,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酒店迅速组织人员对现有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进行了10余处修改,从休息休假制度的审批程序和标准、员工考勤制度、法定假期员工补偿标准等方面作出补充和完善,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化。
“三亚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既为公司正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又维护了公司员工合法权益。”某假日酒店负责人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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