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9日消息 “我是‘媒人’,引来了4.2亿的投资,却拿不到100万的‘媒婆钱’,我现在要状告项目所在地的政府。”今天(28日)上午,位于长沙市东塘的梁仲才拨打本报热线说自己将宁乡县政府告上了法院。
穿针引线后拿不到“媒婆钱”
“帮着他们穿针引线,却拿不到‘媒人钱’。4.2亿的工程,奖励100万还不能兑现,这太过分了。”今天上午,说起自己做“媒人”的遭遇,梁仲才满腹委屈。
据梁仲才介绍,2007年6月前,他一直在长沙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班,6月后他向公司递交了辞呈。8月份,他听说前公司老板要从房地产转行做酒店,于是建议老板与人合资并得到了认可。然后他就开始着手与通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在宁乡县投资项目事宜。“通程的董事长很爽快地答应了合作。”
事情谈妥后他意外得知,项目所在地的宁乡县政府对于在招商引资中有功劳的人会给予经济奖励。 “我跑到宁乡县招商局去,他们告诉我100万的奖金已经被我之前上班的公司老板领走了。”梁仲才有点不敢相信。“我才是介绍人,那100万应该是我的。县政府这个做法是不对的,有点过河拆桥,于是,我就把他们告上了法院。”
招商局:应该找单位去协商
100万奖金被领走,领走的不是当事人?这个事情还发生在政府单位,牵扯其中的宁乡县招商局又作何解释?今天下午,记者来到了长沙市宁乡县招商局,该局副局长余菊香对此进行了解释。
“项目是龙腾公司和通程一起合作的,奖金发给龙腾公司是有原因的。首先,梁仲才招商引资时还在龙腾公司上班,这应属于职务行为。其次,作为招商项目奖励必须备案,但他从来没有到我们单位备案。”余菊香解释说。
对于梁仲才说自己是项目中介人一事,余菊香表示:“任何人只要能证明这个项目是他引进,并且按程序备案,我们都会兑现,但梁仲才没有。”“作为职务行为,他可以找单位协商,看单位能否从政府的奖励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奖励他。”余菊香如此建议。
争奖幕后
曾经重奖200万,火爆招商回归理性
2007年前,招商引资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县级地域相当火爆。“我们最高奖励过二百多万元。”余菊香介绍说,在她上任以来,她所在的宁乡县曾重金引进过很多项目,其中还包括三一重工、华天酒店等。
“相比以往,现在我们会对引进项目严格筛选。”余菊香笑说:“如今可不是什么项目想进就能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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