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不仅是学雷锋月,也是海南献血事业走进一个更美的春天的开始!”了解到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今年3月1日施行,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的葛君很感慨。
2009年8月14日,是葛君55周岁的生日,也是个非常特别的日子,是他最后一次参加无偿献血的日子。因为《献血法》规定,献血年龄为18至55周岁,他在生日时献血,算是给自己的爱心生涯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而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男女从18岁至60岁均可献血。年龄放宽,将对我省乃至全国输血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海口南宝商场工作的伍保江说,新条例的施行将使越来越多的献血者体会到助人的快乐。2002年4月的一天,伍保江第一次走上献血车,开始无偿献血。200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机采成分血,便又开始了另一种献血的方式。截至去年底,伍保江已捐献全血2800亳升,机采76U,荣获两次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伍保江说,捐献机采成分血对身体素质要求较高,为了保持良好的体魄,他改变了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喝酒、熬夜等,还加强了体育锻炼,身体也越来越健康。看到他的变化,妈妈也从担心、反对到全力支持。
不仅自己投身于献血,伍保江还热心向身边的朋友、同事、客户宣传献血知识和理念。有一位客户经不住他的“游说”,与他一同参加献血后,表示这样的公益事业要一直参加。至今,伍保江已带动了20多位朋友、同事参与献血,一些体重刚达献血标准的女同事也踊跃加入这个队伍。
“一个人的力量太薄弱。”伍保江说,只有大家一起行动,才能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得到帮助。更让他惊喜的是,新条例规定,个人无偿献血总量超过1000毫升的、为抢救病人主动献血的,省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和红十字会给予表彰奖励,而且献全血可以休假2天,“献血者本不图什么,但这样实际上是加大了对献血者奖励的力度,也是大好事”。
去年,我省有千余人参加互助献血。省血液中心主任陈雪峰介绍说,互助献血是由医院宣传和发动的一种无偿献血形式。意在让每一位患者及其家属、同事、朋友甚至医护人员,认识血液的特殊性和稀缺性,了解献血的重要性,理解献血的政策规定,互帮互助,自愿献血,保障临床医疗和手术用血需求。提倡互助献血,不仅使病患能及时得到血液医疗保障,同时,献血者的直系亲属及献血者本人如果在今后需要手术用血,同样可以得到相应的费用报销。(记者 彭桐 通讯员 陈姬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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