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环卫工在山东德州三八路岔河桥西头南侧发现多具婴儿尸体,有的被扔到马路上。4具死婴被装在印有“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字样的袋里。市民称,丢弃的弃婴数量近10个。德州市卫生局称,已介入调查此事,公安部门也在对此事进行处理,事情的进展会及时通报。
死婴被当做医疗垃圾处理和丢弃,这样的新闻,再次冲击我们的视线和情感,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愤怒与无奈。和以前曾经报道过的婴儿遗体被当做医疗垃圾处理一样,相信新闻面前的你我,也同样接受不了婴儿遗体再次被随意丢弃和处置的瞠目现实。
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随意处置这些婴儿尸体,即使作为“医疗垃圾”,也是绝对不应该的。我们无法容忍多少年来死婴一直被当做医疗垃圾处理这样近乎泯灭人性的陈规陋习,我们更无法接受婴儿尸体就这样随意丢弃或装袋乱扔的不人道行为。苛责医疗垃圾处理的陈规也好,严惩有关责任人也罢,在被随意丢弃和处置的婴儿尸体面前,这样的行为,让我们深味人道的苍凉和尊严的凋落。
从医学的角度讲,死亡的婴儿,假使不再作为医学生学习之用,其价值自然不存在了。但从人性的角度,“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每一个死婴,都曾经那么鲜活地作为一个“生命”存在过,他们是我们的同类,即使作为冷冰冰的尸体,其尊严与完整,都应该得到尊重与保护。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当他们的父母,得知自己的孩子被以如此不人道的方式对待,那种本就伤感失落的内心,又该是何等悲凉。
退一步讲,即使死婴被当做医疗垃圾处理,其处理方法也绝不应该是这样的随意丢弃。按照医学规定,应该是定期统一送到专门的处理机构进行焚烧处理。何况,人道的尊重与体恤,对个体尊严的保护与关怀,早已成坊间共识。任何一个人,即使生命已消失,其尊严也不应该遭受不人性和不合理的处置与羞辱。要知道,对于婴儿尸体尊严的维护,同样是对于其父母和我们每一个人尊严维护不可或缺的细节。
换句话说,对死婴的种种不敬,也是对生者尊严的侮辱。以死观生,以生说死,越是重视对待死者的尊严,也就会更加善待生者的尊严。可以想象,如此粗暴地对待婴儿尸体的医院和医疗行为,又岂会悲悯患者的苦难,“普救含灵之苦”?
给婴儿遗体以必要的人道关怀,从人道尊严的态度出发,给他们以体面的入殓。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对医院死婴处置的管理,铲除婴儿遗体是医疗垃圾的陈规陋习,给予有关责任人以必要的惩戒,更为重要的是,给予婴儿尸体以人道尊严与关怀,应该成为共识和仪式,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一个社会只有同时注重了逝者的尊严,生者的尊严才会得到更加彻底的维护,并成为一种敏感的意识和价值观”。(邓为)原题:乱扔死婴透射出无法救赎的人道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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