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3日消息 3月2日,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全国首个以省为责任主体出台的群众工作发展纲领,更是一个事关867万海南群众切身利益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海南省在以群众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领域再次走在了全国前列。
经济要发展,社会要和谐。这份凝聚着海南省委、省政府浓厚民生情怀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海南的群众工作要以“尊重民意、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心系广大群众,努力改善民生,真诚服务群众,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夯实群众基础。
海南省委群工部常务副部长陈军介绍,近年来,海南紧紧抓住加强党同群众血肉联系这条生命线,把握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这个着力点,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深入开展一系列活动,化解民忧、听取民意、温暖民心、凝聚民力。
《若干意见》的出台,将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群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各市县、各部门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变群众工作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加强政策形势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的国情、省情,顾全大局,着眼长远,积极投身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逐步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群众工作新格局。
《若干意见》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核心问题。支持各种有利于做好群众工作的探索和做法。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公共服务奖惩机制、建立各类便民服务机制、完善群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建立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信访评估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做好海南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要在各级不断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机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要着力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群众工作队伍。
《若干意见》首次引入了群众工作责任追究问责机制,把群众工作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县、各部门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各市县、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因群众工作不力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市县和部门不能参加当年评优和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海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群众工作部部长肖若海表示,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就是最具体的“以人为本”,希望广大干部能跟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亲近、心连心沟通、实打实解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破解难题、保持稳定、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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