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
人物
迟夙生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社员,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1979年,辞掉公职,“下海”当执业律师,曾代理大北集团案、大庆联谊股票案、“齐二药”假药案,轰动一时。
履职
关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建议增加“明显违反诉讼程序办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在法庭上予以回避”条款,保证程序正义
要求加大对拐卖儿童事件中买方的处罚力度,买卖同刑同罪,提出关于修改《刑法》的议案
关注流浪乞讨儿童保护等问题。
迟夙生不像位律师,倒像是位在医院坐诊的老专家。
“这个好了,下一个。”2月27日,迟夙生坐在齐齐哈尔的办公室内,喊着外面拿号排队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普通百姓。
与专家坐诊不同,她的咨询全部免费。
自1994年她的律师所创办第一天,律师迟夙生便立下规矩,要求律师所的所有律师,免费为百姓做法律咨询,一直持续至今。
如今,56岁的迟夙生已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基层律师,她每天免费“坐诊”,同时进行调研和征求民意。
她的议案和建议与基层联系很紧。她关注农民工讨薪、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待遇,疾呼立法保护被拐卖儿童,建议屡屡引起热议。
“最基层的,才是最真实的。”迟夙生说。
议案多是底层热议问题
2月27日中午12点多,迟夙生接待完咨询者,休息中间,她拿出注射器,为自己打了一针胰岛素。她患有糖尿病。
打完针,她去参加一名因糖尿病刚去世的朋友的告别仪式。随后,又返回办公室继续“坐诊”。
来迟夙生办公室咨询法律问题的,大多是普通平民,问题琐碎且重复。
“咨询的人太多了,一天少则四五十,多则过百,这不仅能增加案源,更能让我们律师扩展知识面,增加阅历。”迟夙生说,作为人大代表,她一边接待来访者,一边考虑议案和建议,很多议案、建议就是来自每日的“免费咨询”。
在接待中,她曾多次接到寻子父母的求助,然而,却常常束手无策。
她发现,刑罚不严往往会导致违法者逍遥。《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条规定明显量刑畸轻,犯法者难以获得重罚。”迟夙生认为,量刑和当今现实中儿童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被拐后给家庭成员造成的伤害无法相比。
她说:“有买才有卖,凡是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进行收养应当都是违法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量刑畸轻,不严厉打击买方市场,难以杜绝这类犯罪。”
事实上,早在去年“两会”,迟夙生已提出“买卖同罪”,“我的议案,是基于底层民众反映最多、呼声最强烈的问题,群众有需求,因此今年还要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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