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过多过滥亦添“嫌”?
“2011,你被‘限’到了么?”“娟娟-溪流”等新浪网民编辑的“限令手册”写道,“商品房‘限购’、开车‘限行’、电视台‘限广’、电影票‘限折’、高速路‘限速’、城市规划‘限高’、公务员‘限酒’、节能降耗‘限电’……”
在这些名目繁多的“限令”中,有的已成为百姓生活的“保护伞”,有的仍处于多方激辩、难分利弊的漩涡之中,还有的早已名存实亡。
不少网民留言称,“限令”门类越来越多,“限令”名单越来越长,发布的部门越来越多,是否有点儿随意?“其中一些越俎代庖的‘限令’究竟有多少预期效果?是否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电影票“限折令”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多年前国家民航总局出台的“机票禁折令”和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的“新书禁折令”,这两项“限令”不仅被网友指责为“越俎代庖”、“懒政乱政”,遭遇猛烈“拍砖”,而且现实中基本变成了一纸空文。
“有些‘限令’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也赢得百姓的广泛认同和欢迎。”全国政协委员柯锦华说,但从目前来看,“限令”有增多的趋势和随意化的倾向,“2012年,我认为‘限令’本身也要限。”
全国人大代表罗中立说,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很多领域的改革和管理仍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经验可循,攸关国计民生百姓利益的“限令”,该发还得发。“但是,为部门利益、行业利益或者集团利益而发布的‘限令’,应该禁止发布或立即叫停。”
谨防社会管理“限字依赖症”
不少网民认为,“限”字是把双刃剑,一些看似效果不错的“限”,其负效应也不容忽视。他们以北京汽车尾号“限行”为例,认为单就交通拥堵程度而言,并未因限行而好转,因为机动车数量的增长一点点吞噬着限行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柯锦华说,不管“限令”效果如何,都属于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而非治本之策,有可能效果越好的“限令”,越可能使政府职能部门满足于短期效果,而把根治痼疾的时间一拖再拖。网民反映的北京汽车尾号“限行效果将被抹平”,充分说明了“限令”不应该只追求短期效应,应综合考虑,着眼长远,切勿急功近利。
网民“戴律师”说,虽然楼市“限购令”效果明显,也应防止政府部门形成长期的“限购依赖症”,从而忽视房地产改革的制度性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说,“限令”应该避免随意化、行业化和基层化,以免政府职能部门一遇到棘手或者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就用“限令”来应对,这就容易患上“限令依赖症”。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水平需要经验、智慧和耐心,“限”字背后其实更应该让各级政府认识到紧迫和压力。
张兆安说,更应该警惕“限令”在基层的泛滥化和工具化,不能动不动就发布“限令”,不关注“限令”是否合理、是否有效,只是把“限令”作为工作免责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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