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收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在海口市注册的非营利组织申请,登记注册部门初审,海口市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审核,日前已认定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海口市台资企业协会、海口市总商会等3家非营利组织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政策。
后续市财政将联合市国地税部门,对海口市非营利组织相关申报流程进一步优化,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规范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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