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8日消息(记者杨杰 通讯员李光国)7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自去年9月底正式启动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社保部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现已圆满完成了该项任务。截至目前,市社保局共受理审批超龄人员申报6637人,审核符合参保条件6400余人,已完成5926名参保缴费超龄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工作,发放率达92.6%。
我市按照海南省统一要求,对申请人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符合发放条件人员均为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人员。同时,我市月最低养老金发放标准也远远高于省要求的320元水平,为474.13元,最高的为每月1825.36元,平均养老金达677.7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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