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8日消息 昨日,深交所祭出打击新股炒作“杀手锏”,对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进行调整。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股票交易换手率就已达到或超过50%,深交所在9:30开始即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第二,在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收盘阶段的交易规则没有变化,于14:57将盘中临时停牌股票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上述两次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均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第三,《通知》主要适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的盘中临时停牌,但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首日等其他实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临时停牌,也参照执行上述规定。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此前规定相比,《通知》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的调整:一是缩小盘中临时停牌的涨跌幅度。2009年9月创业板启动前,深交所对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以开盘价为基础设定了20%、50%和80%的三档涨跌幅度临时停牌机制,2011年2月纳入了《交易规则》,中小企业板也适用这一规定。这次在总结评估该项规定实施效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有效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风险,调整为一旦达到或超过10%则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二是新增换手率盘中临时停牌指标。中小规模新股上市首日换手到一定程度,由于可卖出股份数量急剧减少,新股价格很容易大幅波动。为避免因短暂供求失衡导致股价暴涨,《通知》新增以换手率为基准的临时停牌机制,当新股上市首日换手率达到或者超过50%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
就下一步抑制新股炒作的措施,深交所上述负责人介绍,将按照证监会的部署,继续研究论证抑制新股炒作的相关措施:一是针对少数投资者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虚假申报、导致新股首日开盘价过高等问题,研究取消9:15至9:20期间可以撤单的规定;二是针对目前新股上市首日大量小额买单推高股价的特点,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异常交易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加大风险警示实际效果,引导理性、合规投资。
相关链接:
新股平均发行市盈率近四个月连降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