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日前发布公告称,申银万国(香港)等18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告显示,获批的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申银万国(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的行为,2011年12月16日,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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