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万宁市万城镇益民村委会支部干部在2005年-2008年间伪造五保户,骗领补助款”的举报材料送到了,当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采访时,采访对象将另一份万宁检察院的起诉书送到了记者手上。
报料人:村干部造出10位五保户
3月6日,记者在万宁市区见到了报料人吴先生,他告诉记者,从2005年开始,益民村委会干部朱某民、朱某云、吴某聪等人与村委会原支书杨月某合伙,采取补漏、顶替等方式,凭空“造”出了朱某山、杨某妹、欧某梅、杨某英、吴某南、朱某炳、陈某荣、文某花、吴某明、吴三某共10人的身份信息。2005年-2008年间,朱某民、朱某云、吴某聪等编造虚假材料,把上述10人定为当地五保户,并向民政部门申请五保户补助款,其中仅在2007年就骗取五保户款14400元。
意外:报料人竟是村委会主任
吴先生说,从2009年起,五保户的补助款是直接通过银行卡发放,不再由村委会干部代领后发放,朱某民、朱某云、吴某聪等人这才不能继续骗取补助款。“为什么事隔这么多年才反映?”吴先生说,以前由于村民不知道,所以没向相关部门反映,从去年开始,知道这件事的村民越来越多,反响越来越强烈,他们到了今年才向万城镇政府、万宁市有关部门、媒体反映。经记者多次追问,吴先生这才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他现在是益民村委会的主任。据另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向媒体反映情况的男子确实是益民村委会的村主任吴某辉。
村民:从来没见过这些“五保户”
益民村委会由禄益村和洪纪坡村组成,3月6日下午,记者根据吴先生等人提供的材料,分别到了禄益村和洪纪坡村内调查。记者向这两个村子20余位年龄在50岁以上的群众和10多位的中年村民了解到,杨某妹、欧某梅、杨某英、陈某荣、文某花这几个名字,他们从来没听说过,也从来没见过这些人。吴某明早在多年前因为疾病去世。而至于其他的人名,村民都表示有些曾经听说过,但很难“对得上号”。
当事人:补助款用于办公经费
3月6日下午,记者经多方打听,见到了吴某聪(现任村委会干部)和杨月某,他们说,朱某山、吴某南、朱某炳、吴某明、吴三某这五人确实是村委会的五保户,但由于在2005年间时,村干部没有把他们的名字弄清楚就上报到了村委会,村委会就按照村干部上报的五保户名单向有关部门申请低保。而杨某妹、欧某梅、杨某英、陈某荣、文某花这几个名字确实不是他们村委会的人,村委会干部在2008年发现时,想向相关部门取消这几个人的五保户身份并将补助款归还,但由于一些程序上的限制,加上一些特殊原因,他们没有将补助款归还,而是作为村委会的办公经费。
案中案:报料人涉嫌贪污未宣判
采访即将结束时,吴某聪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万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记者在上面看到,万宁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吴某辉、吴某梅、朱某琼在2010年10月-2011年2月间,为了私分救灾款,多次以村民修路、维修水利、发放特困户补助等名义制作了18张假报销表,骗取救灾款45363元用于私分,其中吴某辉支取20000元,吴某梅支取23363元,朱某琼支取2000元,均用于个人开支。案发后,三人已全部退还赃款。其三人行为涉嫌贪污罪,于2011年10月11日向万宁市法院提起公诉,但法院至今未宣判。
民政局:没时间应付记者采访
3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万宁市民政局,表明了身份,希望就“村委会‘凭空’领取五保户补助款,作为村委会办公经费,是不是符合规定”进行采访,该局办公室一男性工作人员称“局领导全都出差了,这个情况已经有媒体了解过了。你们媒体老是这样频繁地(采访),我们民政局哪有这么多时间应付!”经记者耐心劝说,该男性工作人员又称,村委会“凭空”领取五保户补助款,未归还而是作为村委会办公经费是否合规,要看有关规定。“我也不清楚。”
镇政府:两级纪委已介入调查
万城镇镇长杨儒发说,对于“村干部骗取五保户补助款”的事情,万宁市纪委已经联合万城镇纪委介入调查。吴某辉等人涉嫌贪污的事,检察院现已侦查结束并提起公诉,但法院目前未判决。至于部分知情村民反映,吴某辉目前仍在行使村主任权利,掌管着公章。杨儒发告诉记者,吴某辉早将村委会公章交出,其村主任大部分权力已经解除,若法院判其有罪的话,其村主任职务将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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