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没钱企图抢劫站街女,不料被害人竟是男儿身,抢匪抢劫不成逃离现场时被周围群众合力擒获摁倒在地。近日,四方区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对何某提起公诉。经判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011年4月,何某从老家费县来青,平日里游手好闲寄宿在网吧里。5月7日凌晨,已经饿了一天的何某从网吧出来,除了一把单刃水果刀之外身无分文。何某心里打起了拿这把刀去抢劫单身女性的想法。很快何某便盯上一个大约30多岁的“站街女”,两人谈好价钱后便来到“女子”的住处。进门后,何某趁“女子”转身之际,迅速拿出刀顶在对方脖子上威胁把钱拿出来。“女子”十分害怕,从裤兜里拿出500元钱放在窗台上,并哀求不要伤害自己。
何某得手后怕“女子”报警,想把“她”绑起来,谁知“女子”突然伸手抓住了刀,对他说“我是个男的”。何某这才知道自己抢劫的是个男人,随后两个人便滚在床上抢刀。刀被夺走后,何某连鞋也顾不得穿就从屋里跑出去。被害人一直在后面追赶,并且大呼“抓抢劫的”。最终在过路群众的协助下将何某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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