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4日消息 鉴于溺亡的东方市一中学初三男生阿水(化名)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东方市政府经研究决定,昨日划拨3万元救助款给阿水的家人,同时,阿水所在学校师生捐款2.3万元,保险公司赔付的1.5万元人身意外保险赔偿均已全部到位。
3月8日上午10时许,东方市一中学初三男生阿水请假外出治病,考试完毕在从学校前往出租房途经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路老汽车站时突发意外,经东方市公安局、省公安厅法医鉴定认为,阿水属于溺水死亡,该起事件属于一起意外溺水事故。
昨日,学校负责人表示,东方市政府划拨的救助款、学校师生捐款以及保险赔偿等,共计6.8万元将交给阿水的家人。
商报记者从东方市公安局了解到,阿水的尸体已被家人从医院接回老家八所镇上名山村准备下葬。目前善后工作正在妥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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