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4日消息 根据《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府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工作规程》的规定,现将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售房源
本次配售的房源共有1801套,其中:福秀小区110套、南江花园862套、水滨花园44套(一房一厅)、凤翔花园785套。
二、配售时间
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开始进行摇取四个小区选房序号,17日在《海口晚报》公布。19日起开始摇号选房,顺序为:福秀小区、凤翔花园、南江花园、水滨花园。
每日摇号开始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双休日不休息照常进行;按照序号顺序,每日摇出100个房号,上午、下午各50套。
三、配售地点
配售地点设在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9号,海口市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一楼大厅。
四、配售对象
已取得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发《海口市保障性住房准购通知书》并已申报购房意向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
五、配售程序
配售采取电脑随机摇序、摇号的方法进行,程序流程是:申报购房意向→发布配售公告→摇取选房序号→公告选房序号→购房人摇取房号(限5分钟)→备案房号并领发购房确认书→签订购房合同、付款及办理贷款手续。
1、摇取选房序号。3月16日上午,分别摇出四个小区的选房序号,各区选出8名购房代表到场参与摇号和监督摇号活动。同时公正人员对摇号活动当场予以现场公正。
2、购房人摇取房号。参加摇号的购房人员须带齐个人身份证和准购通知书方可进入摇号,每摇一个号,电脑随机跳出3套房源信息,购房人在3套房源中任选1套。限每人时间5分钟,5分钟内不选定的,视为放弃。放弃选房的购房人,可在剩余房源中安排摇号选房。
3、备案登记房号。购房人选中某套住房后,该套房源从总房源信息中减除,另外2套房源还回到总房源信息库中,供后续购房人选购。购房人选中的住房当场进行登记备案,并领取《海口市保障性住房配售房号确认书》。
4、办理购房手续。购房人可以当场签订购房合同、交款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也可以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购房手续。逾期不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住房及购房人按照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领取确认书后至未签订购房合同前,允许购房人之间相互调换住房,经协商一致达成调换意见的双方购房人共同向市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变更备案登记,重新领取购房确认书。
因伤、病、残或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到达摇号现场参加摇号选房的购房人员,可以要求提供上门服务,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当面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不能到场的购房人可以当着工作人员的面,书面委托一名亲友代理参加摇号选房,并承诺对代理人摇号选中的结果予以认可。工作人员作为公证人在委托书上签字。代理人携带准购通知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摇号现场代理摇号选房。
对于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购房人员,须提供公证委托,被委托代理人携带公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可以到现场代理摇号选房。
特此通告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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