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伦被带入法庭,这也是案发后王继伦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
海口网消息3月15日 3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合肥“蜀山新村碎尸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继伦自案发后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并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法庭上,公诉方及辩护律师围绕被告人是否故意杀人展开辩论,当天上午,庭审结束时,法庭未宣判结果。
被告人承认“想占点便宜”
据了解,被告人王继伦与受害人陈某(女,24岁)的父亲曾是同事,两家关系一直较好,案发前,王继伦与陈某一直保持着联系。据王继伦在法庭上回忆,2011年11月14日晚,他给陈某发了一条短信,邀请她到他家做客,“后来她回了一个电话给我,说一定来”,王继伦回忆道。当晚九点多,陈某来到王继伦位于蜀山新村的住所。
当法官问及为什么要给受害人发短信时,王继伦当庭承认,短信联系她的目的,“就是想占点小便宜”。随后,王继伦与被害人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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