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海口网3月15日消息 复制、转发、截图、求辟谣,是一些网友对网上传闻惯有的处理方法。可就在3 月3 日和3 月7 日,四川南充市的两名网友因为转发一个未得到官方证实的关于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丑闻的爆料帖,分别被其所在的区公安分局拘留5 日和10日。这件事昨日在微博上引起网友热议。
3 月14 日, 知名网友张洪峰 (微博)发微博称:“四川南充麻辣社区某县分论坛1 月出现网帖,爆料中院副院长与区法院工会主席(女)偷情,被女的老公抓现场。网友李某称十余天后复制此帖,未作改动转发到南充市分论坛,被拘留5 天;之后网友王某截图原帖并加上质疑发帖求辟谣,被拘留10 天,现还在拘留所。”并附上网友王某的原帖以及两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祸起网帖
网帖称副院长“偷情”,两网友转发被拘留
3 月14 日,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了第一位被拘留的网友李友谋,李说,2 月15 日上午10 时左右,他复制了2 月2 日蓬安论坛上发表的袁某的帖子《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与情妇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偷情被抓》,并转发到麻辣社区南充论坛上。不想当天下午2 时左右,他就被南充市网监支队带到南充市公安局调查。
后来, 李友谋就被调查一事发了个“向广大网友求助,希望广大网友关注”的帖子,2 月28 日,嘉陵区公安局网监大队再次传唤了他。“3月3 日上午, 嘉陵区公安分局网警又把我带走,下午就进了南充市拘留所。原因是涉及南充市一官员的敏感问题,说我诽谤他人。”
被拘留5 天后, 李友谋在网上再次发帖,称自己“因复制转发一帖子,被拘留5 天”,他在麻辣社区的账号“123456789968983”和网名“南充羔羊”随后被封,以至别的网友无法再看到他所发的帖子。
另一位“栽”在该网帖上的网友叫王剑波,至今尚在拘留所里。3 月14 日,王剑波的父亲告诉记者,有人在麻辣论坛发出爆料帖后, 不断有网友将此事转发, 同时这些帖子也不断被删除。2 月15 日,王剑波在麻辣社区南充论坛以“莽娃儿”的网名评论了网传南充市中院副院长“偷情”事件,分析猜测网帖不断被删除的原因,并呼吁“如果网帖是造谣,那么请尽快辟谣,惩罚造谣者。”
在辟谣帖的最后, 王剑波附上了传闻爆料原帖的截图。
3 月7 日,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对王剑波处以行政拘留10日。王的父亲说:“直到现在,对于中院副院长的传闻,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还是不回应,不澄清。”
记者从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两名网友均因“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其中王剑波更是被称为“情节严重”,处以该条款最长拘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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