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巨大的假劣的灭火器流入市场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央电视台2012年315晚会于3月15日在央视一套播出,今年是央视第22次举办315晚会,主题为“共筑诚信有你有我”。中国网络电视台对晚会进行了全程视频、图文直播。
“东顺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是浙江江山市一家专门从事消防产品生产的企业。记者一走进生产厂区,“人命关天,生命至上”几个醒目的大字就映入眼帘。
生产车间里摆满了几千个已经加工好的灭火器。工人告诉记者,37元钱一个的灭火器,他们一年能销售五六十万个。
车间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东顺消防的灭火器之所以销的这么好,这得益于他们在各个生产环节上下了大功夫。记者看到一批刚刚生产的“金熊牌”ABC干粉灭火器的标签上标注的灭火器的主要成分,磷酸二氢铵的含量为50%。但当记者问到里边真正的含量时,工作人员却说,“含量20%,干粉药剂的磷酸二氢铵”.
磷酸二氢铵是灭火器中主要灭火成分,按照国标GB4066.2-2004《干粉灭火剂:第二部分ABC干粉灭火剂》中规定ABC干粉灭火剂主要灭火成分以厂方公布值为准。东顺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信息网站上申报的灭火器磷酸二氢铵的含量是50%,他们在产品标签上标注的也是50%,然而在实际生产中,他们却将灭火剂里的有效灭火成分磷酸二氢铵50%,暗地里改换成了20%。工作人员说,含量为50%的粉剂,他们的进价是3000元一吨。而含量为20%的粉剂进价,只有1000多元钱。灭火剂的含量从50%换成20%,这样一来一个灭火器的成本就降低3到4元钱,仅这还远远不够,东顺消防还在灭火器的筒体上打起了主意。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按国标,筒体钢板应该有1.15毫米厚,而他们的钢板厚度只有1.1毫米。这也让他们的成本降低了不少。记者注意到,每个灭火器上都挂着一个条型码的标签,工作人员说,这就是“消防产品身份证防伪标志”,有了这个标志,灭火器才算是有了合法身份。而有了身份证的产品,无论里边如何,从外观上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差别。
仅有合法的身份还不行,东顺消防还会为客户提供一些特殊的灭火器,来应付消防部门的检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发货时,会在箱子外标上记号,表明哪个是可以送检的,哪个是不可以送检的。
在灭火剂上偷梁换柱,在筒体上偷工减料,加上一套应付消防检查的技巧,再配上正规的身份证,一个合格的灭火器就出炉了。那灭火效果如何呢?工作人员对此心知肚明。“一般火是可以灭掉的,真的按照国家标准那种火它灭不掉,它必须要50的才能灭掉”。
江山市虎山街道江贺村的这家科兴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也在生产ABC干粉灭火器。销售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厂并不具备生产灭火器的资质,他们销售的ABC干粉灭火器是由另一家工厂代加工的。随后,这位经理开车带我们来到了挂着“浙江金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厂区。在生产车间的一角,记者看到包装袋上标注着ABC 40%的字样。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个上面写的40% 的含量,是一点都没充压的。一般来说要加上气嘛,它就会变成30%,如果你在加些其它的杂质或者那个进去就变成百分之二十。不要低过10%到15%,一般来说没问题的。”
这位自称浙江金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很自豪的告诉记者,他们这里最大特点不仅产量高,而且品牌也多。他甚至说,“印这个商标实际上是最简单的,你想想看人民币都可以印,不要讲这个东西了,商标我们是有二三十种商标。”
我们看到这位工作人员拿来的灭火器商标,其中不乏国内一些知名品牌。每张商标上标注的磷酸二氢铵的含量都是50%,但工作人员也坦然承认,其实里边磷酸二氢铵的含量也不过只有30%而已。
虽然他们生产的灭火器质量不合格,但是低廉的价格和琳琅满目的知名商标让他们的灭火器同样销路很好,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厂一年的营业额就有两千多万元。
江山市於头镇新塘边的三鑫消防厂,记者看到,一间破旧的厂房里,一个干粉灌装机、一个充气机就是制造整个灭火器的全套设备了。工作人员说,他们一天能灌几百个灭火器,装粉的含量也只有20%。
让记者感到奇怪的是,这家三鑫消防设备厂生产的警钟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却是“沈阳消防器材厂”。而在国家消防产品质量信息查询系统中,记者竟然查不到任何关于沈阳消防器材厂的信息。
记者在浙江江山两个月的调查中了解到,在这里做灭火器的厂家有几十家,销售的灭火器品牌、产地五花八门。由于外观颜色无法区分,以含量20%磷酸二氢铵的灭火剂冒充50%含量的灭火剂是非常普遍的。但厂家为此并不担心,因为“只有经过化验才能知道里边具体的含量是否达标。”
标签上标注的是一套,而实际灭火剂含量却是另一套。这些所谓合格的灭火器,在真正灭火的时候实在让人担忧。一位龙江消防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有的时候是喷不出来,一个是灭不了火,不着火嘛万事大吉。”
相关链接:
逝者签名惊现报建材料 三亚开发商涉嫌造假加手印冒签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