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存款变保险,存单变保单”为代表的寿险销售误导渐成保险消费者投诉重灾区,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也严重影响保险行业诚信形象。今年初以来,各地监管部门纷纷将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维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市场秩序。
消费者
购理财产品结果是保险
52岁的哈尔滨市民王女士3年前购买的价值1万元“理财产品”,用钱时却发现是一份保险,非但没有享受到购买时承诺的“高利率”和“分红”,反而损失六七百元。
王女士回忆,2009年,自己拿着刚攒下的1万元现金到家附近工商银行存款。等号排队时,一位身着银行制服工作人员向她介绍一种“新出的理财产品”,利息比储蓄高,还有分红。得知王女士打算存3年,这位工作人员说:“我帮你办期限长一点,存时间越长越好,到时想取也可以取。”
“他没说明白,我也没听明白。”王女士说,手续全都在银行柜台办理,签完字回去细看,才发现自己购买的实际是一份名为“平安金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的保单,具体有什么权益自己也不清楚。今年初,王女士前去取现,却被告知保险尚未到期,只能自愿申请提前退保,3年收益仅约300元,按照当时利率计算,反而损失六七百元。
销售误导
成寿险销售主要问题
黑龙江保监局局长刘峰说,随着保险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销售误导成为当前寿险销售的主要问题,不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制约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黑龙江保监局寿险处处长郭冬青介绍,保险销售误导行为的突出表现形式:一是夸大分红、投连、万能等投资型产品的满期收益,给付时又难以兑现承诺;二是在老百姓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存款单”变成“保险单”,当老百姓急需用钱时则要扣除一定费用;三是隐瞒分红产品的不确定性、投连险的投资风险、退保损失、犹豫期权利、费用扣除等重要事项;四是向一些收入不高、不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老百姓销售投连、万能等投资型产品,或者向不具备持续购买能力的老百姓销售期交型银行保险产品。
专家建议
消费者应坚持理性消费
刘峰介绍,黑龙江保监局已把治理寿险销售误导作为今年监管工作首位,出台了《关于加强治理寿险销售误导工作的意见》。“对查实的误导问题,将坚持机构与人员并处,加大打击力度。”
郭冬青建议,消费者应坚持理性消费,在购买保险前应充分了解该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首先,购买时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充分了解该保险产品。第二,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合同后10日内为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只收取10元左右工本费。第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在犹豫期内对客户进行回访,主要采用电话回访方式,消费者应充分利用回访机会,了解所购买保险产品,确定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黑龙江保险行业协会提示,消费者如遇到严重误导情况,可向保险公司、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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