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是广西桂平市“3•11”沉船事件第七日,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接受采访时再次回应有关事故瞒报、迟报等质疑,他表示,事发后桂平市按照规定在两小时内上报上级,没有迟报、瞒报。他同时承认,在轮渡船超载问题上监管存在一定的疏忽。 刘万强 摄
海口网3月17日消息 3月17日,是广西桂平市“3•11”沉船事件第七日,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接受采访时再次回应有关事故瞒报、迟报等质疑,他表示,事发后桂平市按照规定在两小时内上报上级,没有迟报、瞒报。他同时承认,在轮渡? onkeypress=
中新网桂平3月17日电(刘万强刘森)3月17日,是广西桂平市“3•11”沉船事件第七日,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接受中新网等媒体采访时再次回应有关事故迟报、瞒报等质疑,他表示,事发后桂平市按照规定在两小时内上报上级,没有迟报、瞒报。他同时承认,在轮船超载问题上监管存在一定的疏忽。
3月11日下午1点25分,桂平浔江上发生一起货船、与客船(轮渡船)相撞事故。当日,当地官方通过媒体发布信息,称事故轮渡船当时载客29人,致2人死亡、1人失踪。此说法当晚就被当地民众质疑,有人在网上求助媒体。3月13日下午桂平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称,经过事故调查组讯问,客渡船船主夫妇供述事发时船载乘客约38人,而此前船主供述船载29人。3月13日已确认死亡2人,初步查出事故生还者30人。官方前后不一说法引发舆论广泛质疑,认为政府意图瞒报事故。
据介绍,3月14日下午搜寻人员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了沉船位置,贵港市、桂平市组织人员当晚开始打捞遇难者遗体和沉船。直至3月15日中午,确认本次事故中获救人员30人(包括2名船主),14人遇难,6人失踪。当地官方于3月15日凌晨3点多和晚上10点40分举行两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在当晚的发布会上,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回应瞒报质疑说,“这是对浔江“3•11”水上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不了解所造成的误解。”“上报和公布遇难者和失踪者数字是根据边搜救、边核实、边公布的原则来进行的,数字发生变化应该是正常的,绝不存在瞒报问题。”
但就在3月15日晚上,国家安监总局工作组官员赵瑞华指出,该事件事发两天后于3月13日下午才报到国家安监总局。中新网3月16日凌晨将该消息发出后,被逾百家网络媒体广泛转载,不少网民对桂平市政府进行责难。
桂平市常务副市长曾健清17日接受采访就迟报、瞒报质疑再次回应表示,桂平市3月11日“下午两点二十几分接到事故报告,上报上级时间是4点钟左右,按照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从我们的工作来看,不存在这种(迟报、瞒报)问题。”
关于轮渡船超载问题,曾健清说,政府对超载问题的态度是坚决的,依法处置。不过,他坦承,“处置超载存在一定的疏忽。”中新网记者调查多名经常乘坐该船出行的村民获悉,该核载人数为30人的轮渡船最多时载客达到“七八十人”。
桂平市官方16日晚间通报称,“3•11”水上交通事故系大货船速度过快、撞上客渡船,致使客船倒扣水中沉没。据中新网记者了解,事故原因还没有最终认定,尚需要一段时间。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3人以下死亡事故为一般事故,需要及时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为较大事故,较大事故需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为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需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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