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9日消息 在学校,校医是个很重要的角色。随着教育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寄宿制学校不断增多,学校卫生室建设和校医人员配备需求越来越重要。近年来,学校校医的配置日渐引起家长和教育部门的重视。
海南省大多学校缺少校医和相关设施
校医除了对学生进行正常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外,还负责常见病防治,如近视眼、龋齿、肠道传染、肥胖病等的防治,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和报告,对健康危害因素的干预,预防接种等工作。如果学校没有医护人员,学校的常见病防治、卫生健康教育等基础性工作就无法开展。一旦发生问题,就是群体性的卫生安全事件,后果很严重。
特别是在寄宿学校,学生夜里感冒发烧、鼻子出血、急性肠炎、阑尾炎等病例也屡见不鲜。如果学校配有校医和相关设施,就可以适时地采取应急措施,使学生的病情和伤势得到及时控制和治疗。可事实上我省大多学校缺少校医和相关设施,使得不少家长忧心忡忡。
我省在编在岗的专职校医283人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上,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共有中小学校3590所,在编在岗的专职校医人员283人。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计算,缺编严重。
省教育厅表示,在全省中小学校配备校医一直是我省着力考虑和不断探索管理机制的问题。随着教育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寄宿制学校不断增多,特别是在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的思源学校更是迫切需要配备校医加强对农村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卫生保健等。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校医属于中小学教职工中的教学辅助人员。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为:高中少于16%、初中少于15%、小学少于9%规定,根据中小学保健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统筹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结构数量,在下达的编制总额内配备校医人员。我省要充分考虑全省思源学校的特殊性(学校是寄宿制,学生全部来自贫困地区),优先解决校医问题。
同时,加强与卫生部门协调,建立协作机制。依托当地基层卫生院力量,定时、定人为农村学校学生提供卫生保健服务。
人大代表曾建议在各学校配齐校医
人大代表胡娇雁曾就全省中小学校配备校医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按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尽快在各中小学校配齐校医。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兼职的形式为中小学校配备校医。
据了解,按照国家教委、卫生部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应设置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然而我省目前有部分城市学校有校医,但都没有达到600:1的标准,另外有绝大部分学校没有配备校医,特别是农村学校。
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据了解,近年来,省教育厅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省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继制定并下发了《海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加强海南省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
同时,不断通过健康教育课、开设卫生专题讲座、校园广播、宣传栏、墙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学生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的生活方式。
在改善基础设施上,我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增加校医建设,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足配齐校医室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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