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乡和朋友,却在麻将桌上反目成仇大打出手。如今,一个被捅重伤身心俱损,另一个锒铛入狱面临四年半牢狱之灾和10多万元高额赔偿。江某和龚某的经历,发人深省。
据介绍,江某和受害人龚某均是在海口谋生的四川同乡,因住处相近一来二往成为朋友。2011年7月3日晚,江某、龚某和几位朋友相约在海口市大英村四里一茶店打麻将。开始时几人有说有笑十分愉快,后因一场麻将的输赢问题,江某和龚某拌上了嘴,你一句我一句谁也不肯相让,越争火气越大。吵着吵着就动上了手,两人相互拉扯在一起。打斗中龚某踢了江某一脚,并不小心一拳打到了前来劝架的江某妻子的眼睛,众人见状忙上前将两人连拉带劝地分开。大家以为事情至此已经平息,不料心中怨气未消的江某冲到茶店厨房中抄起一把长约15厘米的水果刀跑出来,对着龚某腹部捅去,鲜血顿时喷溅而出。随即,江某又一刀捅伤龚某的左肩,持刀逃离现场。三天后,江某主动到海口市公安局海府派出所投案自首。
受伤的龚某被送至海南省农垦医院住院治疗44天,花费医疗费26777.93元,江某的家属支付了其中1万元。后经海口市美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龚某的损伤属重伤,达八级伤残。
美兰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江某移送起诉后,被害人龚某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江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226783.93元。美兰区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同时判令江某赔付龚某人民币128530.93元,赔偿款项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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