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2日消息 3月21日,海口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正式成立,300家企业代表参加了综合治税工作动员大会。这也标志着海口市大规模综合治税工作正式展开。
据介绍,海口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由海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刚任组长,由海口市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公检法等20多个行政部门组成。海口市各区政府也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协调辖区内综合治税工作。
据了解,整治行动开始后,地税部门将引导纳税人纳税人自报补正。凡在自查阶段补缴税款的,除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结束后补缴税款或经税务机关清查过程中发现仍未缴纳的,将加收滞纳金并处以1—2倍的罚款。纳税人自查到5月31日结束。
4月1日至8月30日。海口市将开展拉网式户籍清查。地税局负责组织牵头,统筹分配人力,各区协税办、各街道办事处等派员组成200个清查小组,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路段逐街逐户进行拉网式清查登记,核实税务登记数据,包括房屋、土地情况、帐面价值等信息。
对于检查出的问题,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对税务机关查出而难于执行追缴入库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追缴,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海口市(区)法院负责将委托拍卖的欠税纳税人动产或不动产时代扣代缴交易环节和保有环节的税款。海口市(区)检察院、市(区)公安局负责协助税务机关追缴偷、逃、欠税,公安机关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阻止欠缴税款纳税人离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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