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23日向社会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此次公开的内容涉及中央财政收支预算、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等16张表格和说明。
根据《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64120.00亿元,较2011年的56414.15亿元增长13.7%,其中,中央本级和补助地方支出为63620.00亿元,比2011年增加12.8%,中央预备费为500亿元。另外,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2892.00亿元。
在分项中,一般公共服务2012年的预算数为1230.61亿元,较2011年增长3.4%;外交支出为342.31亿,较去年增11.2%;国防支出预算为6503.11亿元,较2011年增长11.4%;公共安全支出一算1826.64亿元,增7.7%;教育支出预算3781.32亿元,增16.4%;住房保障支出 2117.55亿元,增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0.73亿元,增加21.9%。
2012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单位:亿元
项 目
2011年
执行数
2012年
预算数
预算数为
上年执行
数的%
一、一般公共服务
1190.31
1230.61
103.4
中央本级支出
903.01
946.84
104.9
对地方转移支付
287.30
283.77
98.8
二、外交
307.73
342.31
111.2
中央本级支出
306.81
342.31
111.6
对地方转移支付
0.92
三、国防
5835.97
6503.11
111.4
中央本级支出
5829.62
6479.20
111.1
对地方转移支付
6.35
23.91
376.6
四、公共安全
1695.47
1826.64
107.7
中央本级支出
1142.89
110.2
对地方转移支付
658.46
683.75
103.8
五、教育
3248.60
3781.32
116.4
中央本级支出
999.05
1028.87
103.0
对地方转移支付
2249.55
2752.45
122.4
六、科学技术
2034.06
2285.46
112.4
中央本级支出
1942.14
2234.40
115.0
对地方转移支付
91.92
51.06
55.5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415.88
493.84
118.7
中央本级支出
188.72
207.33
109.9
对地方转移支付
227.16
286.51
126.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4715.77
5750.73
121.9
中央本级支出
502.48
570.63
113.6
对地方转移支付
4213.29
5180.10
122.9
九、医疗卫生
1747.78
2035.05
116.4
中央本级支出
71.32
83.31
116.8
对地方转移支付
1676.46
1951.74
116.4
十、节能环保
109.0
中央本级支出
74.19
63.44
85.5
对地方转移支付
1548.84
1705.66
110.1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142.90
87.25
61.1
中央本级支出
11.63
6.95
59.8
对地方转移支付
131.27
80.30
61.2
十二、农林水事务
4785.26
5491.45
114.8
中央本级支出
416.57
427.44
102.6
对地方转移支付
4368.69
5064.01
115.9
十三、交通运输
3298.59
3565.93
108.1
中央本级支出
331.11
434.65
131.3
对地方转移支付
2967.48
3131.28
105.5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826.96
877.26
106.1
中央本级支出
464.12
450.60
97.1
对地方转移支付
362.84
426.66
117.6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737.66
474.72
64.4
中央本级支出
26.93
23.14
85.9
对地方转移支付
710.73
451.58
63.5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451.60
452.55
100.2
中央本级支出
413.94
397.35
96.0
对地方转移支付
37.66
55.20
146.6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21.55
中央本级支出
对地方转移支付
21.55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431.84
475.99
110.2
中央本级支出
231.68
193.54
83.5
对地方转移支付
200.16
282.45
141.1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720.63
2117.55
123.1
中央本级支出
328.82
374.40
113.9
对地方转移支付
1391.81
1743.15
125.2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890.62
974.19
109.4
中央本级支出
540.08
609.57
112.9
对地方转移支付
350.54
364.62
104.0
廿一、国债付息支出
1819.96
2093.68
115.0
中央本级支出
1819.96
2093.68
115.0
对地方转移支付
廿二、其他支出
375.67
593.89
158.1
中央本级支出
75.00
408.46
544.6
对地方转移支付
300.67
185.43
61.7
廿三、对地方税收返还
5078.38
5188.55
102.2
廿四、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13017.93
15208.82
116.8
中央本级和补助地方支出
56414.15
63620.00
112.8
中央本级支出
16514.19
18519.00
112.1
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39899.96
45101.00
113.0
中央预备费
500.00
中央公共财政支出
56414.15
64120.00
113.7
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892.00
注:1.本表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包括已列入本表有关科目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转移支付。如加上这部分转移支付,则与2012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致。
2.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补贴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列农林水事务支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列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反映在节能环保支出中。
3.中央公共财政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预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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