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5日消息(记者 谢舒)海南省安监局25日通报五指市“11.29”重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包括海汽定安分公司现任总经理等多名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2011年11月29日15时40分许,海南省五指山市境内国道224线195公里+750米处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3.2万元。经查实,这是一起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驾驶人吴维锋驾驶琼C32691号中型普通客车未经海汽定安分公司批准,擅自改变运营线路,包车出境,且严重超员,在下陡坡急弯路段时超速、占道行驶造成的。
据悉,“11·29”事故调查结果报国务院安委办批复,海南省政府对“11·29”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承包客运经营权的吴罗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驾驶人吴维锋由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责任追究。其余还有19名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海汽定安分公司现任总经理、原任总经理、总经理、客运办主任、经营办主任、车队队长和定安县交通运输管理总站站长、副站长等8人被行政撤职处分。海汽定安分公司现任总经理、原任总经理等2人还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负责人。
有关部门要求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加强对车辆、从业人员、经营线路、包车牌发放、运输站场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客运企业取得行政许可后的动态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联动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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