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判重了故宫大盗今上诉
律师称争取发回重审或改判 一审宣判后 石柏魁曾害怕“上诉后加刑”
今日上午,故宫大盗石柏魁的辩护律师黄长勇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二中院递交上诉状,律师坚称,量刑应在3年以下。
3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认为石柏魁盗窃情节严重,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000元。3月20日上午,黄长勇告诉法晚记者,由于认为判刑过重,石柏魁决定上诉。
记者上午从二中院核实,石柏魁的律师上午到二中院递交了上诉状,这就意味着已经启动了上诉程序。
疑犯
曾害怕“上诉后加刑”
黄长勇介绍,一审判决后,他和另外一位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石柏魁。会见时间共计十几分钟,主要是围绕是否上诉简单地谈了几个问题。
“原来他认为是盗窃了价值特别巨大的财产,后来在庭审过程中,他(石柏魁)发现被盗物品有可能是仿制品,而且在法庭上也没有关于这些物品的鉴定结论。他也觉得自己被判重了。”黄长勇说。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石柏魁认为“13年的刑期太重,难以接受”。由于他不了解法律知识,担心上诉后可能会在“13年”的基础上加长刑期。“我给他讲了一些法律常识,告诉他上诉存在改判的可能,而且上诉不会加刑。打消了他的顾虑,石柏魁才在上诉状上签了自己的名字。”黄长勇说。
律师
争取发回重审或改判
上诉状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进行论证,争取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黄长勇表示,严格依法判决,量刑就应该在3年以下。“在上诉状中的意见,与一审开庭时的辩护意见差不多,我们主张,认定石柏魁在故宫内盗窃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无法无据。”
“被盗展品至今没能鉴定出真假,很可能一文不值,不能以投保金额核实价值,很多专家和律师也都持相同观点。”黄长勇说,“争取发回重审或改判,希望法院能对法律上的诸多争议给出一个说法。”
案件回放
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由于被盗展品的特殊性,价格评估机构未能就被盗展品的价值出具鉴定结论,但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就被盗展品所投保险金额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石柏魁在故宫博物院内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致使3件展品至今无法找回。其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认定为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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