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方案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
海口网3月29日消息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昨日在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披露,今年要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包括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据了解,各地都将根据去年政府确定的阶梯电价方案,确定各地各档用电量水平。彭森表示,阶梯电价方案将保证80%的居民家庭用电电价保持稳定。
据悉,目前已有河北、山东等地将阶梯电价方案提上政府工作日程。
第一档电价不提高
早在2010年发改委就出台了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并在去年底定稿。
彭森昨日表示,具体实施思路是:第一档电价不提高,其覆盖居民家庭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因各省市家庭用电量水平有差距,地方可以根据总体原则确定各档次的用电标准,具体方案经过听证后出台实施。
发改委昨日再次强调,中国居民消费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居民用电。因此方案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享受免费电量。
公平公正是难点
目前,各地已陆续开展阶梯电价听证工作。河北物价局正在做电网公司成本核算工作,计划5月举办阶梯电价听证会。山东青岛市物价和电力部门也表示,近期将实行阶梯电价。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由于第一档覆盖范围人群占到80%,意味着80%居民的生活不会受到此次调整影响。“阶梯电价整体方向是对的,让富人多交一些钱,把这些钱补贴给公共事业,补贴给穷人。”他认为,目前关键问题在于阶梯电价的实施如何真正做到公平公开。
此前有观点认为地区、城乡差异和季节因素也应被考虑。“第一档用电量的水平确定最重要,因为这直接关系之后各档的水平。”林伯强表示。
关于下放成品油定价权的说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昨日强调:“这个说法不够准确。即使是在新的机制下,成品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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