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执法查处“水厂”一波三折
昨天上午11时许,针对这家“水厂”暴露出的问题,记者致电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举报。约40分钟后,刘文秀科长带领几名执法人员,赶至现场查看。
驱车赶来途中,刘科长多番询问“水厂”地址,表示是首次接到举报,不清楚它的详尽地址。此时,记者看到,停在院子里的几辆槽罐车,不再灌注热水,司机们将车开往别处。
待刘科长和几名执法者走进“水厂”后,现场查看了一下,就称这家“水厂”抽取地下水加热销售,其行为已经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了,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范畴。“我们再执法,没有法律依据,存在执法的盲点。”刘科长等人表示。
在现场,厂里人员提供了《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这是郑州市供水节水技术中心为这家名为“鸿洁洗涤有限公司”开具的最近3个月的水资源费,每月1300元左右。
手握几份票据,刘科长等人称,周某抽取地下水使用,已缴纳过水资源费,显示水资源并未浪费。“水资源费是对洗涤公司开具的,怎么能涵盖其销售的地下水呢?”面对记者的追问,刘科长未作回答。现场执法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记者离开“水厂”约一个小时,刘科长反馈信息称,该“水厂”提供不出取水证涉嫌违法,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追问】
无证“水厂”为何经久不倒?
“我们是首次进行查处。”昨天下午,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相关人士称,他们同郑州市节水办同属于郑州市水务局管理,均系该局的二级机构。按照内部规定,但凡是纳入郑州市节水办的业务,他们不再进行查处。“我们和节水办,有业务交织的地方。前期的监管,节水办比较熟悉。”这位人士表示,他们已责令“水厂”立即停业整顿,并要求老板周某接受调查。事实核查清楚,将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
昨天下午,郑州市节水办监察科陈科长受访时称,这家“水厂”隶属于后牛庄村,按照国家法规,村民抽取地下水使用,不再收取相关费用。目前,他掌握的情况是,“水厂”提供的水源,仅有小部分供村民使用,而剩余部分则由洗涤公司使用。
陈科长说,向洗涤公司收取水资源费,开始于2008年,到目前为止,供村民用水及洗涤公司用水,均没有安装水表。他说,安装水表是防止抽取地下水加热销售的有效办法,但是在2008年的时候,该区域地下管网复杂,安装水表一直没实现。“我们考察一周后,再考虑是否安装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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