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主犯从老乡处学来“成功之道”
昨日下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吴某和贺某都是贵州老乡,两人于2011年5月在南昌一酒吧认识后,臭味相投当即成为好友。
当两人得知曾经有老乡在深圳利用卖淫女假冒处女实施卖淫且进行诈骗的消息后,当即决定借鉴“成功经验”。2011年6月至12月,该团伙成员吴某、贺某以及另几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先安排女孩洪某(18岁,广东人)联系需要处女的嫖客,然后再安排刁某、李某等未成年少女假装处女前去卖淫。
要求女孩们装扮成清纯学生妹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刁某曾经配合吴某等人多次实施敲诈。昨日,年仅16岁的刁某告诉记者,由于她没有文凭且吃不了苦,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后来她在酒吧认识了洪某,两人很快成为好友。
2011年6月,在吴某提出假冒处女卖淫实施诈骗的计划后,刁某听说这样做来钱快,当即答应。他们通过洪某认识了一个“皮条客”,由其联络嫖客。
在计划中,吴某等人要求女孩们不能衣着暴露,不准化妆,一定要装扮成学生妹的清纯模样。
上演苦肉计一次敲诈到30万
今年1月12日,一名姓周的老板约刁某去开房。周某熟睡后,刁某通知吴某开始行动。吴某假扮刁某的哥哥,带着团伙数名男性成员冲入房内。一进房间,吴某先一巴掌甩在刁某脸上,“怒喝”道:“我们找了你这么久,你跑到宾馆来干嘛?”随后,吴某“发现”周某,立即揪住对方喝道:“你居然敢强奸我妹妹?”
这一幕将周某吓得既害怕又后悔,为了自己的声誉和人身安全,他咬牙提出赔偿“处女费”10万元。尽管这个金额已经超过了吴某等人的预计,但他们发现周某身价殷实,拒绝了对方的要求。经过多个小时的谈判后,第二天凌晨,周某答应赔偿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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