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5日消息 旅行社聘用导游,却不给导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近日,三亚一家旅行社的导游麦先生在网上发出呼吁书,欲联系其他导游一起状告旅行社,要求旅行社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省部分导游仍存在无底薪、无社保、无固定单位的情况。
导游呼声 无社保无住房公积金欲状告旅行社
麦先生介绍,近日他在网上发出呼吁书,欲联系其他导游一起状告旅行社,要求旅行社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目前已经有多名导游与其取得联系,他们目前正在收集各方面的相关证据。麦先生说,旅行社作为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应依法为导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同时不得以各种名目收取和扣罚导游的押金。麦先生称,他任职的旅行社并没有为导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且收取导游5000元押金并经常从中扣罚。麦先生表示,他与旅行社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没有加以说明。他打算和其他导游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
麦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事导游工作多年,和以前相比,现在许多导游的生存压力非常大,导游们都希望能有稳定的收入、有社保,“只有这样,我们在带游客时,才不会老想着如何从游客身上赚钱,而是认真把本职工作做好,为游客提供好的服务,让游客在海南能玩得开心。”
昨日,记者联系麦先生任职的旅行社的负责人无果。
记者调查 部分导游无奈成为“三无”人员
记者采访时,一名导游表示,他们没有工资,旅行社也没有给他们缴纳社保,收入是靠带团拿佣金,有时发生什么问题还需导游承担相关责任,他觉得现在有的旅行社机制不完善,“导游没有底薪,收入完全来自小费和回扣,并且还要与旅游车司机和旅行社分成,导游的生存压力太大了。”
记者了解到,我省一些小的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甚至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导致部分导游被迫成为“三无”人员,即无固定单位、无底薪、无社保。
一家大型旅行社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确实并非每个导游都有“五险一金”。一般正规的大型旅行社,都会有自己的导游,这些导游属于旅行社的员工,有的导游除了带团还兼任行政职务,所以都有“五险一金”,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十分规范。但即使是大型旅行社,也会从导管中心或社会上临时聘用一部分导游,这部分导游跟旅行社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因此旅行社不会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据其透露,大型旅行社自有导游一般占该旅行社所用导游的50%以上,也就是说,仍有相当一部分导游是临时聘用的。很多小型旅行社则几乎“不自己养导游”,全部是从导管中心或社会上临时聘用导游,没有给导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业内人士 给导游缴社保是旅行社应尽义务
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房新海表示,从未来的发展看来,给导游缴纳社保是旅游业发展的趋势,目前省内一些旅行社已经开始为导游缴纳社保,这也是旅行社应尽的义务。房新海说,如果旅行社连聘用的导游都不爱护,那肯定不会爱护游客。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禁止旅行社向导游收取押金。房新海称,对于麦先生等导游欲状告旅行社一事,他表示支持。导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这样一来,也可以对一些不给导游缴纳社保的旅行社起到震慑作用。
记者采访时,部分旅游业内人士建议:改善海南的旅游形象,不仅要下大力气消除零负团费,还需要从改善导游这种“三无”的生存境遇开始。
旅游业内人士冯先生表示,归属导管中心的导游,不属于哪一家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的旅行社不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而导管中心也不负责导游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从某个角度来说,对导游确实不公平。“我认为,让导游成为旅行社聘用的正式员工,将有助于改善海南的旅游形象。”冯先生认为,导游成为旅行社的正式员工后,收入和福利待遇会比较稳定,有利于他们全身心做好旅游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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