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5日消息 去年5月18日,海口的姐黄某某在上夜班时被劫匪捅刺30余刀死亡,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近日,杀害女出租车司机凶手张耀扬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至此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的姐遇害案”就此画上了句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5月18日凌晨3时许,29岁的新疆库尔勒市无业市民张耀扬,在海口市国兴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路口处租乘黄某某(被害人,女,殁年40岁)驾驶的出租车前往海甸六东路。当车行至白沙门公园附近时,张耀扬认为黄故意绕路,要求停车并拒绝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款,黄不同意,二人因此发生争执、撕扯。
在撕扯中,张耀扬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黄某某前胸及左前臂等部位30余刀,致黄因心脏被刺破急性心衰死亡。张耀扬将黄的尸体移到车后排座位,并驾驶该车至国兴大道与米铺村之间无人处时,弃尸于路边草地上。
之后,张耀扬驾车至海口市妇女儿童医院停车场内,将车丢弃,并拿走黄某某的手机(价值190元)、小灵通及100余元现金。
黄某某上大夜班,在交班时间没有与下一班司机正常交班,而且手机和小灵通均关机,出租车公司也因为车上的定位器坏了,找不到车,怀疑车已被抢。
该案引起了海口市民的极大关注,海口警方也高度重视,调集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昼夜侦查,同时通过媒体呼吁市民帮助寻找失踪的车辆和司机。
事发后,张耀扬乘长途客车逃往浙江温州。5月25日,在两地警方的协同配合下,张耀扬终于在温州落网。
2011年9月7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耀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耀扬曾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满后第二审开庭前,又申请撤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和复核,准许张撤回上诉,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穷凶极恶的张耀扬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罪恶得到了惩处,正义得以彰显。但是,办理此案的法官心情却难以平静,毕竟,被害人鲜活的生命已经逝去,这个家庭遭受了沉重的打击,被害人因几十元的费的争执付出的代价太大!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法官表示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出租车公司和各位的哥的姐,要从本案中吸取经验,保护好自己,珍爱生命,远离伤害:一是出租汽车公司应加强安保措施,例如安装一键报警装置或建立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定期对车上的定位装置进行检修;尽量不要安排女司机上夜班;搭乘醉酒乘客,一定要提高警惕,灵活处理,避免发生正面冲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案情回顾
5月18日凌晨:女司机黄桂妹驾驶出租车载客时人车失踪。
5月19日上午: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找到失踪出租车,车内残留有大面积血迹。
5月20日上午:黄桂妹尸体在国兴大道一偏僻处找到,据一位目击者称,黄桂妹身穿出租车司机工作服,上衣有明显被撕裂的痕迹。
5月22日:专案组发现来琼人员张耀扬有重大作案嫌疑。
5月25日:在温州警方的配合下,海口警方将张耀扬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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