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9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王宇翔 李洪 吴淑骁)经美兰区检察院对中铁某局美兰制梁场龙门吊倒塌摔死两人事故责任人黄某岗,陈某恩提起公诉。3月28日,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这两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黄某岗系威海一家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1年9月中旬,在得知中铁某局在海南这边有两台40吨位的龙门吊需要拆卸后,黄某岗隐瞒了该公司没有拆卸龙门吊资质的事实,与中铁某局签订了拆卸位于美兰制梁场的三台龙门吊的合同。
经朋友介绍,在根本不知陈某恩是否具备吊车拆卸资质的情况下,黄某岗口头将美兰制梁场三台龙门吊的拆卸工程转包给陈某恩负责。
2011年10月7日上午7时许,陈某恩安排无具备吊车拆卸资质的邱某均、邱某国、吴某廷三人爬到龙门吊上用氧焊切割横梁的连接螺丝,突然已被切断的横梁发生倾斜继而断裂,连着八字脚架由北至南倒塌。邱某均、工友吴某廷随着倒塌的横梁摔下当场死亡,邱某国肺部、胸部等处被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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