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0日消息 4月9日晚上8点10分左右,三亚市吉阳镇荔枝沟路金思达家私广场斜对面路段,发生一起重型仓栅式货车、一三轮汽车及大型普通客车相碰撞,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及三车部分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4月10日,记者从三亚公安交警获悉,关于事故的初步调查结果已出,目前货车司机正在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办理刑事拘留,三车驾驶员不存在酒驾行为,事故调查处理还在继续办理中。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由当事人陈某冠(男,32岁,持A2D驾驶证)驾驶琼C33839号“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从海口往三亚市荔枝沟方向行驶,途经事故路段实施左转弯调头时与同方向由当事人李某秋(男,47岁,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搭载王某香、李某勤、董某明、李某龙、符某琼、王某花和董某英8人的海南01-33142号“飞彩”牌三轮汽车相刮碰,后三轮汽车偏左冲进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由当事人曾某华(男,44岁,持A1A2驾驶证)驾驶的琼B07945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王某香、李某勤两人当场死亡,董某明、李某龙、符某琼、王某花和董某英受伤,其中李某秋送进三亚市农垦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0日下午,记者在农垦医院见到伤者符某琼家属小香。据她介绍,事故中的8人都是三亚市天涯镇人,相互之间都存在亲戚关系,9日当天一起到田独镇奔丧,随后乘三轮汽车返回天涯镇,中途不幸遭遇车祸。
随后,记者从三亚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结果:事故中琼C33839号“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陈某冠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海南01-33142号“飞彩”牌三轮汽车驾驶人李某秋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违反装载规定,琼B07945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曾某华驾驶车辆未确保安全通行;目前当事人陈某冠正在上报公安局审批办理刑事拘留,事故调查处理还在继续办理中。
另外,事发9日晚上23时左右,大货车、公交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均做了血液检查,乙醇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三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都为0mg/dl,不存在酒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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