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1日消息 万宁男子陈某和海口大致坡男子王某凌晨出动,利用自制工具开锁或强行撬门入室。短短一个多月时间,疯狂盗窃6家商店的名贵烟、酒等价值9万余元物品。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王某提起公诉,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定二人盗窃数额巨大,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处罚13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陈某的偷盗史可追溯到十五年前,其曾于1997年在海口盗窃摩托车被判6年有期徒刑,出狱没两年,在湖南又因盗窃香烟被判处6年半有期徒刑,2010年7月18日才被刑满释放。然而两次长达12年半的服刑改造并未使陈某改过自新,出狱几个月后,他虽然以骑摩托车载客为生,但暗地里却与王某勾结重操旧业。
2011年1月29日晚,王某开着自己的奇瑞轿车外出转悠“踩点”,他发现海口义龙路一家超市夜间仅关闭一道卷帘门且无人值班后,便与陈某电话联系约定碰头地点。1月30日凌晨3时许,王某把车开到龙华路玉河天桥附近停放,再乘坐陈某的摩托车到作案现场。陈某负责在外望风,王某则用自制的撬锁工具撬开超市门锁入室,然后迅速将柜台内的20多条香烟及收银设备盗走。第二天,两人将赃物卖掉得款3000多元平分。就这样,陈某和王某密切配合、频频作案。从2011年1月底到3月9日的一个多月内,二人在琼山区高登街、美兰区和平北路、蓝天路、海秀东路彩虹天桥附近等处盗窃了6家商店的货物,其中有两次还召集了两名同伙“汕头仔”、“光头仔”(另案处理)参与作案。盗窃目标主要集中是各类名贵烟酒,仅2月21日凌晨,二人就在和平北路锦山里某商店盗走价值4万余元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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