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3日消息 近日,有市民向人民网海南视窗反映:自己3岁的孩子在幼儿园期间摔伤,右胳膊肘部骨折,但幼儿园只同意支付医疗费,却拒绝进行后续赔偿。
4月12日,记者与孩子家长林诗习取得联系。林诗习说,自己的孩子今年3岁,2月27日下午2点多,美兰区星光幼儿园老师打电话通知自己,自己3岁的孩子林某婷在幼儿园摔伤,现已送到海南省中医院进行治疗,“于是我们就赶到医院,发现孩子的右胳膊肘部骨折,但幼儿园老师也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摔伤的”。
林诗习说,无论怎么样,孩子的伤肯定是要先进行治疗的,随后家长把孩子送到187医院并进行看护,医院说孩子必须进行手术。“这一个多月以来,医院一共支付了孩子的医药费、手术费近9000元,但却一直没有提出如何赔偿”。
林诗习说,于是自己经过核算,要求幼儿园赔偿自己护理费、营养费、补偿费等共计13万元,“孩子现在胳膊还有一定弯曲,将来还可能有后遗症,这是幼儿园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这些损失的赔偿费用,幼儿园也应该承担”,他说。
因为提出的费用过高,双方一直协商不下来,也因为此事,多次前往派出所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美兰区星光幼儿园一位卓姓负责人了解情况,她说,孩子确实是在幼儿园摔伤的,时间是2月27日中午12点多,老师和孩子正准备午睡,没想到老师刚一转身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听到孩子在哭,随后看到孩子摔倒在地上,伤了胳膊。
“当时老师也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摔伤的,就立即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卓姓负责人说,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幼儿园应该也必须负责,这一段时间以来的治疗,幼儿园都主动支付了医疗的相关费用,加上营养费、生活费等共计11000元,“但没想到最近家长提出索赔15万元的要求,我们觉得实在不合理”。
卓姓负责人说,家长提出孩子胳膊仍有弯曲的情况,可能存在后遗症,此外还要求6个月的误工费等,但孩子目前还没有进行第二次手术,而且医院方面也说小孩子的恢复是比较快的,所以家长提出的这么多的赔偿是不合理的。
“我们愿意跟家长进行协商,但他们看15万元协商不下来,就说赔偿8万元,但幼儿园方面最多只能赔偿2万元”,她说,家长因为赔偿协商不下,也经常到幼儿园来吵闹,双方也已多次将此事反映到公安部门,“如果家长的赔偿要求是合理的,我们也不会拒绝,现在家长如果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诉求,幼儿园方面也愿意与家长一起将此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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