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街头闯黄灯现象不时出现
海口网4月13日消息 近日,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在武汉终审判决,状告交管部门的闯黄灯司机败诉,引来对于交通安全的新一轮议论。记者调查发现,在海口街头,“闯黄灯”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交警部门明确表示:驾驶员争分夺秒抢黄灯系违法行为。
4月12日,记者在海口市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交汇处的十字路口观察发现,车辆闯黄灯时有发生。
来自海口的乐先生说:“黄灯就是要起到警示车辆、让车辆减速的作用,我觉得为了交通安全还是不要闯黄灯。”为了解释为什么闯黄灯不好,乐先生打了一个比方:“如果在十字路口,由东往西方向的交通灯正好由绿变黄,而由南往北方向的交通灯则由黄变绿,此时要是司机闯黄灯而视线又没注意到的话,车就可能撞上了。我觉得黄灯的时候最好停下,虽然只有3秒钟的时间,但却关系很多人的安全。”
家住海府路的谢先生说,虽然自己骑的是电动车,但也要遵守交通规则:“黄灯本来就是要起到提醒警示作用的,闯黄灯行为很危险,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这样做就是违反交通规则。”他认为,很多司机抢黄灯时通常都带有侥幸心理,“他们认为加速过去了就没事,也不会受罚,慢慢的就形成习惯了,闯黄灯也就变成了平常之事。”而对于闯黄灯是否违法,谢先生提出了回答说,“以前也没有规定黄灯不可闯,黄灯只是警示的作用,没有红灯停,绿灯行规定的那么明确,黄灯比较模糊。”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说:“黄灯介于红、绿灯之间,是交通运输工具停、驶的缓充准备时间。为了争分抢秒过红绿灯而抢黄灯,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在车流交叉的路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据该负责人介绍,按照交通法规定,俗称的闯黄灯也称为抢黄灯,是指当交通指示灯转变为黄灯之前,过往的车辆已经经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而在变黄灯之时还未经过停止线的则禁止继续通行,如果在后者的情况下,车辆继续通行则为闯黄灯。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自己和其他驾驶人员的安全,提醒广大司机驾驶员在行驶的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循交通指示灯行驶车辆,严禁抢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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